□文/圖本報記者邢東偉
  本報通訊員翟小功薛逢俠
  “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的嗎?”6月12日,記者在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看到,每當有辦事群眾進入立案大廳,導訴員便會主動靠前詢問,提供訴訟引導。
  立案大廳,是法院的門面與招牌,窗口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法院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6月12日,在海南省法院系統開展大接訪之際,《法制日報》記者走進海南二中院訴訟服務中心,探訪發生在這裡的故事。
  起訴立案別忘註明當事人地址
  “劉先生,請到立案審查窗口進行立案咨詢及辦理。”6月12日上午,記者在海南二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見到了劉先生。在導訴員指引下,劉先生來到立案審查窗口。
  3年前,經朋友介紹,劉先生與來自香港經營花卉的王先生約定,各出資1000萬元,在海南種植紫金花等,兩人股份各占50%。“我實際出資800萬元,但王先生只出資了50萬元,卻一再提出要繼續按照協議分紅。”劉先生告訴記者,他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訴。
  “您的證據材料中無關的東西太多,最重要的協議書卻沒有提供,需要補齊,另外起訴書也沒註明遞交時間……”審查完劉先生的訴訟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告訴劉先生其遞交材料中存在的問題,並現場指導完成起訴立案所需準備訴訟材料及訴狀寫法。補充完整這些訴訟材料後,立案審查窗口工作人員為劉先生進行立案登記,劉先生拿著訴訟費繳費通知單去對應窗口繳費後,憑交款收據,最終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書》。從進門到成功立案,劉先生用時不到30分鐘。
  立案庭法官郭冬燕稱,在立案中發現,起訴書中常常錯列或遺漏當事人、當事人住址,有的訴訟請求不明確,有的非本人簽名又不蓋章或者不捺印、不署起訴人姓名等。關於證據材料,則存在證據不符合形式要求、重要證據遺漏等問題。
  “目前訴訟服務中心設置立案審查、訴訟繳費、送達、判後答疑、審判執行信息公開、信訪、案件檔案查閱和紀檢監察投訴等10個服務窗口。”海南二中院院長王萍表示,目前該院正在建立在線立案平臺,日後當事人可以直接通過平臺進行網上立案,也可以通過網站查詢到立案所需的具體手續及相關訴狀樣本等。
  老弱病殘可電話申請上門立案
  “除了訴訟服務中心的立案窗口,我們還將根據具體情況走出去,上門為當事人服務,這就是流動立案窗口。”王萍說。
  3月20日,海南省二中院收到海南省東方市新龍鎮龍卧村村民蘇關昌郵寄來關於起訴東方市政府及第三人符亞碗、新龍鎮龍卧村村民委員會土地行政登記一案的信件。
  “在審查完蘇關昌的信件訴訟材料之後,我們發現訴狀需要修改,如訴訟請求不明確、當事人不完整等,還有相關訴訟材料不全。”立案庭法官郭冬燕稱,他們先後四次與蘇關昌電話聯繫,但蘇關昌因居住偏遠農村,生活困難,加上距離法院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等原因,一直未能到立案庭補全訴狀以及其他相關訴訟材料。
  立案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上門立案程序。4月4日上午,法官驅車3個多小時,行程二百餘公里,來到新龍鎮龍卧村。走進蘇關昌院里,只看見3間破舊的瓦房,60多歲的蘇關昌見法官上門立案,激動地又是搬凳子又是燒開水。
  原來,蘇關昌一直承包著龍卧村一塊不足兩畝的土地種植水稻。然而,東方市政府、新龍鎮龍卧村委會卻把這塊土地又發包給了符亞碗並頒發了承包經營權證。
  “我們一家三口,除了種地,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現在唯一的這塊地也快保不住了。”60歲的蘇關昌說到此老淚縱橫。
  聽完蘇老漢的陳述,法官為其答疑釋明相關訴訟風險與權利義務等,並幫助他補全立案所需的相關訴訟材料後,當場辦理立案手續。婉拒蘇老漢希望大家中午留在家裡吃飯後,法官便踏上了回程的道路。“我們驅車往返都需要一天時間,所以能讓蘇老漢省下這段奔波很值得。”郭冬燕覺得。
  法官提醒,上門立案主要是為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和偏遠、交通不便的群眾打開綠色訴訟通道。只要符合條件,當事人即可撥打立案專線進行預約申請,當事人在準備好全部立案材料後,通過電話與立案人員確定上門立案的時間與準確地址。立案人員按照約定時間趕到約定地點,對管轄範圍內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場辦理相應手續。
  想省訴訟費可嘗試訴前調解
  “你都讓我坐上了被告席,我不可能再和你和解。”這是在法庭上經常聽到的被告陳述。而如何在提起訴訟之前,便把矛盾扼殺在萌芽中,是司法機關不懈努力的目標。
  今年4月,家住海南樂東縣的王曉梅拿著一紙訴狀來到二中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原來,2012年2月,為了開辦公司,高力因資金周轉困難,向王曉梅借了現金550萬元,並立下字據。2013年底,高力償還王曉梅250萬欠款後,就一直藉故拖延還款。
  “聽完該案來龍去脈,考慮到王曉梅與高力二人關係一直很好,如果生硬地判決容易激化矛盾、不利於問題的進一步解決,便啟動訴前調解程序”,立案庭法官高玉萍說,在後來的調解過程中,高力對借款事實與數額毫無異議,因最近兩人在生活中發生一些不愉快事情,再加上公司效益不好,一下子也難以把全部數額還清,因而才故意拖欠不還。
  鑒於此,立案庭法官首先從法律談起,逐步延伸至友情與道德,勸他們珍惜友誼、恪守誠信,爭取彼此的諒解與信任。最終,高力主動提出分三批償還(每次100萬元),並向王曉梅道歉;王曉梅也體諒老朋友的難處,給予其一定的緩衝時間。
  法官表示,訴前調解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家庭糾紛類、相鄰關係類、小標的額案件、人身損害賠償類、民間借貸糾紛類及其他事實清楚、法律關係簡單、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糾紛。立案前,立案法官會根據案情詢問當事人是否需要訴前調解,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啟動程序,如果訴前調解成功,則不再需要繳納訴訟費用,調解書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原標題:行動不便者打個電話就上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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